真要命,把人家的习作误打误撞地带回来了。
我顺手一翻,约四五十张纸,两万多字,真亏这小女孩,填满这些格子还真不容易。
这时,电话铃响了。
是施小姐。
“你怎么搞的,脾气越来越怪。”
“那对黎姓夫妇才怪。”
“他们有什么要求?”
“我说了一遍。”
“父母爱子女之心,无微不至嘛,听说当初你家里也不赞成你从事写作。”
我不语。
这是真的。写作过程琐碎,文化界人事复杂,又不是赚钱的行业,熬多久才出头毫无准则,许多有才华的写作人收入不足糊口。
当年家母极力反对我写作,一直讥笑我的志向,她又从来不看我的小说。
我叹口气。
“当然是做建筑师好啦,收入稳定,地位高贵,况且,家里又有则师楼。”
真的,我是她,我也不会稿海浮沉,我忽然气馁了。
施小姐说:“帮不到就算了,不用生气。”
我怎么敢得罪编辑,一直唯唯喏喏。
挂了线,拾起那叠原稿,看了起来。
四十页很快读完,我放下那篇小说。
我早说过我这个人不适合做评判,我主观强,偏见重,这篇小说对我来说,只可给零分。
黎祖儿犯了抄袭的毛病,东抄一段,西抄一节,混合成一个爱情故事。
初入行,写得坏不要紧,我至恨抄袭。
抄抄抄,抄惯了,变成家常便饭,有谁指他抄袭,他还要骂人,理曲气壮那样地抄,抄完今人抄古人,越抄越威风……
于是我用红笔在小说背后批了八个字:“毫无新意,毫无诚意”。
我拨电话请施小姐派人来把原稿取回。
去做建筑师吧,抄贝聿铭,抄怀特,抄爱历逊,都不会有人揭发。
那天火气不知为什么那样大。
不过,我这个人,动辄光火,已成事实。
也许就是这把火,燃烧我心,使我有那么多的话要说,一直写了那么多年。
接着一段日子,我忘记了这件事,继续伏案写写写。
我写得很小心,因为这是我的营生,我尊重我的行业,渐渐有点节蓄了,对稿费不那么计较,可是仍然在写。
当众发生许多事,谁红了,谁沉下去,谁通过人事关系得了什么奖,谁走爱国路线,谁宣传得法,谁告老还乡,我还是写。
一年间只抽得出几个星期空间度假。
五年前办移民,到了温哥华,有点感慨万千,一边苦中作乐,到处逛,看风景。
经过著名的海滩路,看到广告牌上用中文写着“黎志坚建筑师地盘”,觉得这名字好熟,又想不起是什么人,只得说,“华人在温哥华很有点地位了。”
就在那天晚上,我们在一家考究的中菜馆吃饭,有人叫我的名字。
我抬起头,那人微笑说:“还记得我吗,我是黎志坚。”
我忙道:“人生何处不相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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