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芳芳说的一样,余晨澜家中确实很穷,但这种穷却是因为懒造成的。
余晨澜的父亲名叫余建华,今年四十五岁,并非新月镇本地人。
二十三年前,大学刚毕业的余建华,带着台照相机来了新月镇。
余建华来新月镇,目的是给一家杂志社拍几组与当地服饰风俗文化有关的照片。
认识地不熟的他请了个本地少女做向导。
那少女的名字叫金细妹,从出生起便没离开过新月镇附近,对余建华很是热情。
拍完照片,余建华回到大城市里没多久,就发现自己爱上了金细妹。
不到一年时间,余建华就回了新月镇,与金细妹结了婚。
听到这里,我不由得诧异。
“余建华放弃大城市生活,选择和金细妹结婚?”
即便生活在坞头村这种信息闭塞的地方,我也知道二十几年前的大学生有多么金贵。
那时的大学生,甚至都不需要自己找工作,很多人的工作都是统一分配的。
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,为了爱情放弃分配好的工作和城市生活,去到一个落后的镇子里生活。
虽然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,但这种可能性很低。
覃粉蛾五官微微皱起,露出个嫌弃的表情,嗤然道:“余建华这么做,其实是因为懒惰,不愿意工作。”
“老余头从娶了金细妹以后,没干过一天活,余家那几亩地全是金细妹一个人种的。”
“老余头每天在家里喝酒,摆弄那台老照相机,从来都不和任何人交往,也从不下地,就靠女人养着。”
“这期间,老余头的家人也来过新月镇看老余头,我见过一次,他家里人开的那车,据说得上百万。”
“可老余头却直接把人给赶跑了,还把人家送来的礼物首饰全部丢出门去。”
“你说,要是老余头愿意接受家里人接济,他家也不至于家徒四壁。”
“那金细妹也是个恋爱脑,被气得蹲在门口嚎啕大哭,但就是不愿意和老余头离婚。”
看着覃粉蛾一脸愤然的模样,我不由得眉心微微皱起。
倘若余建国当真是好逸恶劳的人,又为何在家人送东西的时候,把家人赶走。
正想着,旁边一个肤色黝黑的大叔哼哼道:“你什么都不懂就别瞎说,那金细妹可是个草鬼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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