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我便听见父亲说:「现在年轻的一代真厉害,无情无义,鲍先生与鲍太太离婚了。」
母亲吃惊,「太快了,仿佛昨天才喝他们的喜酒。」
「可不是,当初费那么大的劲,花那么多的钱,我们吃下去的菜还没消化,他们就离了婚。」父亲说。
「现在女人太能干,不懂忍声吞气,也没有这种必要,不合则离,倒也是好事,我最不喜欢看到夫妻在外人面前吵吵闹闹。」母亲说:「我是没办法,在你们周家做足卅年老佣人,能飞的自然早飞了。」
我说:「做夫妻本是艺术,结婚之前总得想清楚,爱情才是唯一的基础。」
母亲说:「你听听儿子的话,好像很想得开。」
鲍氏夫妇离了婚。「社交界」顿然引为话柄。
听说鲍先生自律师处出来,对鲍太太说:「你放心,我不与你计较,自然有人收拾你。」
鲍太太冷冷的回答:「什么人收拾我,什么人x我,isnoneofyourf-kgbess。」
这句名言马上传为佳话。
我觉得鲍先生这人也很奇怪,嘴巴怎么如此琐碎,无端端跟女人都能吵一架,反正已经离了婚,万事休,从此阳关道、独木桥,嘴头上还占什么便宜,男人要有男人的样子,什么委曲咬紧牙关渡过,就算与女人吵架赢了口角,又是那门子的好汉英雄。
我约了鲍太太吃饭。
我问:「你的真名字叫莉莉吗?」
她摇摇头笑,「我没有英文名字。」
我不响。
她抽着烟说:「我离了婚了。」
「是,我有听说。」我说,「关系这样的坏,离掉的好。」
「唔。」她说:「既然不贪图他什么,离开真痛快。」
「将来打算如河?」我问。
「到外国去走走。」她说:「也许反朴归真,读几年书。」
「会再结婚吗?」我问。
「不知道。大概不会。人与人之间走得那么近,很危险,尤其是两个可以独立的人,容易分手,离婚很伤神。」她说:「除非男的靠老婆,或是女的靠男方供养,否则一下子就闹翻了。」
我问:「是怎么开头的?」
「不知道,过去的事算数,何必到处说?我当然帮着自己骂臭鲍某人,这种一面之词说来无味,听的人更没兴趣,不如不提。」她说:「当踏着一脚狗屎算了,做人总有不如意的时候。」
我听着点点头。
过很久她问:「你呢,你不是失恋吗?」
「早忘了。」我说:「迟早会忘记的,时间治疗一切伤痕。」
「嗯。」她说。
后来她到了欧洲去了。
而我,我也找到新的女朋友。
我现在喜欢普通一点的女孩,年纪要非常轻,最好我是她第一个男朋友,学识不必太好,中文大学或是师范学校的学生最适合。
我已变得跟所有的男人一样因循。
一日未下班,我站在窗前看风景,欧阳跟我说:「怎么又站着闷?」
我说:「别又是推荐我去爱侣公寓吧?」
欧阳腼腆的笑,「喂!别说得我仿佛是个扯皮条的好不好?」
我想:开头都是爱侣,然后结婚,百年好合……结果都成了怨偶,吵打骂,不共戴天之仇,咬牙切齿的走向法庭。
我不会这样。
将来我结婚,静静的结。如果离婚,也静静的离,我的世界很小,只容得下两个人。过客据说我很小的时候,便会得向好看的女人献殷勤。
有一次阿姨受了点委曲,到我们家来坐着哭,因她长得美,我居然到房间去找了一条新手帕给她,叫她不要伤心。那年我才三岁。这件事是十分传为美谈的。
后来长大了,不知道怎么,老是没女朋友,亲戚们都笑:“小时了了,人未必佳。”倒是哥哥,女朋友一大堆,走马灯似的换,去年终于换定了,跟大嫂结了婚,婚后生活是非常愉快的。
而我呢,却始终在“未必佳”的阶段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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