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说,如果当初我说真话,两个人一起,会不会比我现在好?”
高文彦眼圈微红,两壶酒,刘傲一口没碰过,全都是他喝的。
不能修炼,也不是没有好处。
尽管身体的底子在,可没有灵气化解酒劲,此刻高文彦脸庞红彤彤的,比猴子屁股还艳丽三分。
酒不醉人人自醉,如果没有酒,这些话,怎么说得出口。
一个活了百岁有余的老家伙,面对另一个将近百岁的老家伙,谈起的,尽是些幼稚庸俗的痴男怨女情节,实在是难以启齿。
可这,是他心底最深的真实。
如果因为年龄推移,就能把过往“幼稚”抚慰,那人生也太可笑了。
那些被岁月冲刷,越冲越亮的意难平,是每个生命最独特的烙印。
高文彦的问题,刘傲依旧没有回答。
“你抄袭是为了讨老师开心,好讨要丹药,那你为什么想重新修炼?”
“她有她的生活,我不会再回去,我只是,想为我自己活一次。”
此话一落,刘傲眼里蹦出一点银光,银光先是如牛毛极细,从瞳孔深处渗出。
随后不断扩大,像是汹涌浆流,挤开大山封锁,喷薄而出,一泻千里。
恰同时,深埋脑海的记忆翻滚而出。
瞳孔里绽出一句话——三人学,必有我师。
刘傲呆滞不动,喉头滑动,咽了咽口水。
那未从老师、未从书本上找到的答案,此刻被高文彦脱口而出。
他读到两鬓双白,读到半截身子埋进土里。
如果真是为了让别人看得起,那任何时候,都有比自己强的人,争强斗胜,何时有尽头?
看得起,是标签,是评价。
这个社会,是别人强加给他们的枷锁。
曾几何时,他也曾因为写出一句绝美押韵而涕泗横流,他也曾因为看到一本好书,领略前人妙思而废寝忘食……
他选择文气道,是因为喜欢。
但这份纯粹的喜欢,在时间推移下,被扭曲成活在别人视线里,必须“有本事”的讽刺。
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。
走着走着,他已经忘了,为何而出发,变成任由别人眼光定义该怎么活的傀儡。
无论是否能在这条路上取得成绩,这是他愿意,这是他选的。
人生不如意之事,十之八九。
他能选择自己喜欢的路走下去,本身就是幸运。
刘傲不自觉闭上眼,哀叹暮年寸功未立的死气,如枯败树皮掉落。
紧锁几十年的眉头,慢慢舒展,皱纹像被手拂过的沙丘,平齐如一。
平静又自然的话从刘傲嘴里浅浅响起:
“我也只是个普通人。”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
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
接受自己的平庸,与自己和解。
不再怪罪内心,那个心比天高,命比纸薄的小家伙,而是握着对方的手,一起面对现实。
身与心一致,真正爱自己,这不是懦弱地认清现实,这是强者才能做到的自胜。
胜人者,永无尽,江山代有才人才。
靠别人的眼光和认可,来确定自己的位置,就是把自己人生的主动权,交到别人手里。
绵羊结队,猛兽独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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