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若今日便以此宝为题,谁能当上诗魁写出惊艳我等的佳作,这墨玉夜光杯,便是他的了。”萧公子笑眯眯地道。
大冬天的,他摇晃着折扇,笑起来的时候,连眼缝都快看不见了。
但再没人轻慢他的身份。
宋家是江城名门望族,身份地位比城主还要高上几分,在坐的大多是本地人,很清楚宋家祖传珍宝的分量。
而这看似不起眼的小胖子,能随手将墨玉夜光杯拿出来出题,可见其身份贵重,只怕是来头不小。
对比萧公子的云淡风轻,之前还德高望重的宋连,此刻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看向在场众人。
大家毫不怀疑,只要有人得了这宝物,宋连一定会付出全部代价买下。
在宋连的强烈暗示下,一名面容尚还有些稚嫩少年郎站出来,朗声道:“在下宋棋,先向各位兄长前辈献丑了。”
他说着,提笔书写起来,一旁的小童同时高声朗诵道:“非陶非玉自玲珑,一握清寒判鬼工。最是江晚新雨后,满杯星月漾空濛。”
宋棋这首诗,清雅地勾勒出了墨玉夜光杯的空灵神韵,却少了几分内涵底蕴。
不过考虑到他的年岁,而且还是头一个站出来作诗的,已经算十分不错的了。
有他起头打个样,在场的人纷纷回过神来,投入了创作中。
一首又一首佳作脱颖而出,轮到萧公子的时候,他打了打呵欠,只当无事发生。
墨玉夜光杯是他拿出来的,此时他没有作诗的兴致,大家自然也识趣地跳过了他,看向了萧公子身侧的韦德寿。
春景为题的时候,众人就十分期盼韦德寿的诗句,没想到被萧公子打断了。
不过没事,现在又有了夜光杯为题。
只要成为诗魁,就能拿到这个夜光杯,所有人都将希望寄托在了韦德寿的身上,其中宋连更是满眼地期盼,恨不得亲自为韦德寿研墨提笔。
韦德寿面色僵硬。
见所有人都殷切期盼地看着他,他勉强扯了扯嘴角,提笔蘸墨,缓缓书写起来。
结果才刚起了个头,也不知怎么的,似是衣袖拉扯,竟将那砚滴打翻了。
一时间,水墨四溅,沾了韦德寿一手。
众人一惊,慌忙上前查看情况,倒是韦德寿镇定自若。
他擦了擦被墨弄湿的衣袖,不在意地道:“无妨无妨,老夫只是衣裳湿了,依然能作诗,为了不耽误大家,不如让我的随从替我书写即可。”
他说着,侧身看向一旁的崔洛白,盯着他的眼睛道:“你来,将老夫刚刚告诉你的诗句写出来吧。”
见崔洛白没有异议,乖巧地走上前书写起来,韦德寿高悬的心终于放下来一点。
此刻他心中无比庆幸自己的机智。
还好将崔洛白带来了!
否则遇到这种突发情况,他半首诗都作不出来,岂不是惹人笑话?!
崔洛白的写诗能力,旁人不清楚,韦德寿再了解不过。
几乎不用思考的时间,只要给他题目,下一秒他就能写出诗句,而且句句佳作引人深思。
有崔洛白给他写诗,今天这场面,稳了!
韦德寿沉浸在劫后余生的喜悦中,没注意一旁的人悄无声息抢在了他前面,挡住了他的视线。
等他觉得不对劲的时候,崔洛白刚写完的诗句,就已经被一个人高马大的随从拿走,直接递到了萧公子的面前。
萧公子放下手中的折扇,兴致勃勃地接过来。
当看清纸上的字后,萧公子一愣,嘴角抽了两下,然后又还给了身边的随从。
“既然是韦先生的诗,还是由韦先生自己来念吧。”萧公子重新拿起折扇,摇晃着脑袋道。
韦德寿见诗作被人拿走,心里还咯噔一下,正担心着呢,没想到那萧公子竟然这么快就还给了他。
他连忙接过,展开竹纸就准备念起来,然而当看清纸上写的东西之后,韦德寿脸色一僵,终于知晓萧公子那神情由何而来。
崔洛白这狗爬字!
平日里他的字就已经够丑的了,今日更是丑出天际,只因诗会上,宋连为众位文人墨客准备的是羊毫。
羊毫素有软毫之王的称号,毫身细腻,笔触绵软丰腴,其中内部中空的结构,能够吸附大量墨汁,下笔后,能完美呈现字迹浓淡干湿的变化。
也因为这样,羊毫对持笔者的腕力要求极高。
越软的毛笔,书写时使用的力道愈发需要精准,书写者水平越高,用羊毫写出的字便越具独特的风格。
因其这些特性,这些年深受文人墨客的追捧。
这种笔,对于韦德寿这种书法爱好者来说,是好物,但对崔洛白这种狗爬字的人来说,稍稍一用力,柔软的笔头便完全压在了纸上,与此同时,笔中大量的墨汁滴落下来,最终糊成一团,看上去跟狗踩过了一样。
四行诗句,韦德寿看了半天,竟然也只认出了“玉酒”、“天工、“人间”几个字眼……
这让他怎么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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