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笔写字,总少不了蘸墨。
蘸过墨后,哪怕只是蝇头大小的小楷,写得超不过十个字,就得重新蘸墨。
特别繁体楷书笔画还多。
墨迹足。
字迹才好看。
秦标对此多少有些严苛。
蘸墨基本形成本能动作。
只是毛笔写法,基本都要悬腕去写。
如此才能在纸张上辗转腾挪,足够的灵活,写的字才更生动。
写得少了固然无事。
可若写得多了。
那是相当的劳累。
“大哥每日得写多少字?”
秦标一边看文书,一边道:“少则过千,多则上万。”
秦风不免咂舌。
用毛笔每日写这么多字,的确很累很累。
秦风向身后的辽兵望了眼。
辽兵立刻就明白,躬身退下。
“等过一会儿,送大哥一样好东西。”
“哦?”
秦标不免有些好奇。
“什么好东西?”
“自然是用来写字的好东西,每日数千字还是相当劳累的。”
秦标摇了摇头。
“前朝书法大家赵孟府,五岁起便坚持每日书写一万字,最终成就举世闻名的赵体字。”
“孤这算不上什么。”
“照抄跟思索着书写,那能一样吗。”
“这倒也是,照着抄比较简单,思索再去写,速度就要慢上许多许多。”
秦标点头:“只是孤要超越先辈,朝夕必争,这些都算不得上什么。”
秦风听此,不免叹息。
“大哥你就卷吧。”
秦标虽不懂卷什么意思。
但还是笑了笑。
“当你爱好此事,沉浸其中,便时时刻刻都有乐趣相随,别人看着觉得又苦又累,可老六安知孤没有乐在其中。”
秦风摇了摇头。
历代太子中,绝对没有大哥这么卷的。
当然。
古往今来,历代太子中,也绝没有任何一位太子能有今日秦标的地位。
不说太子摄政的权利,已类同帝皇。
就单说庆皇的信任,兄弟们的爱戴,古往今来秦标当称之为第一人。
特别天下百姓觉得有秦风这般贤王。
若辽王不造反。
那么往后太子与辽王之间必成一段佳话。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相邻推荐:明日如我[水仙] 贝吉特:天上天下,唯我独尊 幸运的人在幻想乡内游荡 被读心声后,小公主成皇宫团宠啦 光暗之墓 诗剑江湖行 皇家团宠:财迷小祖宗靠卖符飞升 全民系统:我的系统是反派 快穿:黑心宿主又茶又会演 带娃再婚嫁豪门总裁 穿成玄学毒妃后,阴鸷王爷被拿捏 终焉时代传说 穿成万人嫌妹妹摆烂了 你有异能?抱歉,我有罗德岛干员 惊!我是末世疯批的妖艳白月光? 整个宗门没有几个正常人 快穿,在虚拟世界沾花惹草怎么了 开局五百万,备好物资去穿越! 科举,我书画双绝,诗仙在世 世界,像一张白纸